2019-06-21 13:46:48 来源: 当涂先锋网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规定,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5: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差额确定面试人员,但笔试成绩需要达到60分以上。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进行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
2、由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3、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此期间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在招考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配合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出现空缺名额,由镇党委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六)聘用
1、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将录用人员安排到各村居(社区)、机关部门培养锻炼。不服从安排去向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村居(社区)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聘用后参照村居(社区)同类人员待遇执行(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待遇标准,一般平均月待遇不低于2500元)。同时,办理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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