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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南平市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900人公告(2)

2019-06-21 09:14:07 来源: 福建考试报名网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对象:(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限制报考对象:(1)省里统一选拔2018届在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和南平市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2018届在岗服务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等,因尚在服务期内,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严格管理,不列入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范围;(2)现役军人和南平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列入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范围。

3.建议不报考对象:(1)有高度近视、弱视、单眼废用性外斜、色盲(夜盲)、肠胃病较严重等情况的同志,虽然基本达到公务员体检标准,但考虑南平农村大多山高路远、自然村偏僻分散,农村工作常常要翻山越岭、走村入户,不分昼夜,有时还要参加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建议不报考参选;(2)目前已怀孕的女同志,因不宜参加胸部X线片等规定的体检项目,不能按选拔时间完成正常体检工作,建议不报考参选;(3)鉴于基层党群工作者上岗后,规定在村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内要求全年在岗不少于220天,试用期满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及确定正式录用事业单位等,均需按统一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建议计划2年内怀孕待产、哺育的女同志待条件合适时,在以后年度报考。

(五)学历学位要求

1.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全日制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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