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 11:57:52 来源: 宁都县人民政府
(二)考试
1.笔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设置笔试环节,未超过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党建相关知识,公文、应用文写作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无具体指定参考用书;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考察、体检环节。
(三)考察
面试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指定在宁都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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