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 10:57:33 来源: 泉山区政府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费100元(需现金支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泉山区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工作由泉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下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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