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4:22:2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至10名以下的按1:2确定,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书发放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临安人才网和临安发布上公示5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民政局和招聘单位(街道)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等待遇,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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