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3:47:27 来源: 塔城市人民政府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费40元,由考生自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布。
3、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录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填写《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人才交流中心审核。
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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