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9 09:37:23 来源: 兰陵县政府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和专业证明(可以是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背后签名)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审查通过后,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另行电话通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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