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11:15:23 来源: 沁源县人民政府
3、考试结果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意见,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者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人员名单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
(七)选岗
公示结束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的,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与县委组织部签定聘用合同;选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各个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五、相关待遇
1、初次聘用为3年,之后按规定续聘,不占编制。
2、聘用期间,工资为2400元∕月,缴纳“五险”。
3、聘用期间不受合同期限制,可正常流动,如考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再次参加工作后,可连续计算工龄。
4、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确定一定比例名额从考核合格的文书员中定向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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