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7 18:20:12 来源: 同安区人民政府
二、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笔试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主,主要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行政能力、法律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试卷由专家组,采用标准答题卡通过读卡机阅卷,考生自行准备2B铅笔,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3、准考证领取:5月22、23日(星期三、四)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视同放弃。
4、领取地点: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
5、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6、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7、注意事项:报名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达到3:1的报考人数,确定该岗位的招考名额。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经区民政局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的录取名额,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笔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以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区民政局另行组织面试后确定。
3、加分
(1)凡是退伍军人或同安区辖区内驻军现役军人配偶,笔试成绩加2分。
(2)退伍军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笔试成绩加3分。
(3)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
(4)在同安区城市社区工作站服务满3年(即:2016年5月31日前入职)的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网格员)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对象必须为同安区城市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网格员)。
符合(1)、(2)、(3)的考生加分不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符合第(3)、(4)的考生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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