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10:33:38 来源: 北海人才网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4日(共10天)
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于5月14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报名资料打包并备注姓名),或直送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及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银海区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
考试前,应聘人员携带亲笔签名的《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领取考试通知书。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