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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55人公告(2)

2019-04-26 16:33:14 来源: 福建民政

①获得校级(含校级及以上)或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省级及以上专利,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原件。

②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团委会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应提供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原件。

③985、211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属性证明原件。

④中共党员应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家庭经济困难(包括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应提供由户籍地扶贫部门或县(市、区)(含东侨,下同)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⑥烈士直系亲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应提供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注意事项: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则取消报名资格。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应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5.宁德市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

(二)组织考核

5月10日-5月25日,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考核,确定55名进行体检,并在宁德市民政局及相关网站上公布体检名单。量化考核办法详见《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9年报名考核办法》(另发)。投诉举报:中共宁德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三)组织体检

5月26日-6月6日,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宁德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随带报名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以供考核单位复审。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则按考评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组织补充体检。

(四)确定人选

6月7日- 6月20日,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在市民政局及相关网站上公示审核确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签订协议

6月21日-6月30日,由宁德市民政局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以及抄送市人社局。

(六)岗前培训

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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