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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成都市青白江招聘乡镇(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124人公告(5)

2019-04-23 09:32:12 来源: 成都人事考试网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公布。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区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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