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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三明市沙县招考社区工作者11人公告(3)

2019-04-19 15:24:09 来源: 沙县人民政府

六、几点说明

1.开考比例。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属情况特殊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2.加分办法。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对下列人员参加考试的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向县民政局社区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①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

②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

③现在岗在册的社区工作临时人员,连续在社区服务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加1分,两年及以上的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以社区居委会工资发放花名册为准,并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

以上①②③累加最不超过5分。

④报考青纸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青山纸业有限公司在册人员(含离退休)配偶及子女的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提供青纸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3.入闱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分别以报考城区社区、夏茂社区、青纸社区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至低分排列考试名次,并分别按各岗位的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若排名出现并列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入闱。

4.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由综治、卫健、征信等相关部门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职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拟录用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成绩及体检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拟录用人选的考生,因故放弃或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年内各岗位出现空缺,从本次招考人员中递补。

6.福利待遇:享受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统一的经济待遇(社区书记、主任每月2696元,副书记、副主任每月2191元,专职委员每月2022元)。社保、医保缴交按相关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缴交为月最低缴存基数的5%(单位负责在社区工作期间社保、医保的缴交,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社保、医保缴费年限不足需补缴的,补缴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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