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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招考流动人口协管员14人公告(3)

2019-04-17 16:47:01 来源: 湖里区人民政府

7.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江头街道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天。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与湖里区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0.工资及待遇

参照《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

三、 其他事项

1.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生不得报名。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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