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15:36:09 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
3.确定入围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三)体检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面试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于6月中上旬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和通州人才网()另行公布。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每人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政审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一份应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和通州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培训取证
招录人员初步确定后,6月中下旬参加取证培训和全市统一的考核发证工作,考核合格的,将签订劳动合同,统一颁发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相关工作证件。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新招录的专职安全员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上岗。
四、履行聘用程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对考核合格获得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相关工作证件的人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劳务派遣企业与所招聘的专职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受聘人员将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至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相关岗位上工作。对不服从调配的人员,将不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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