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09:55:53 来源: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 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有相关岗位从业经验者优先,若再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公务员招录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政审工作由丰县师寨镇人民政府参照相关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师寨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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