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09:56:26 来源: 襄垣县人民政府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热爱农村基层及企业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担任过学校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者优先考虑;
8.社会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通过审核个人档案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拟引进人员在县级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参加岗前笔试,以岗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岗。另外,博士研究生加3分,“双一流”大学和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加2分,担任过学校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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