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3 16:37:12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地点、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取)或加试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选择工作单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先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区总工会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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