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2 10:10:35 来源: 晋安区政府网
四、笔试相关
(一)笔试科目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合计时限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身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
(二)笔试地点和地点
暂定于2019年3月2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三)考生确定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1:3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五、面试相关
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面试,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设有笔试和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和面试加权成绩总分为100分。
各岗位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核比例,根据其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其它考核事项另行通知。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不另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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