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5 17:25:47 来源: 奉化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经审查合格,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奉化区民政局3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网格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街道负责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计划分配到各街道,并由各街道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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