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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和村级全职文员资格复核通知

2018-05-30 12:37:28 来源: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网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和村级全职文员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

时间:5月31日—6月6日期间,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为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如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等还未取得的,可先提供校方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部分对户籍作出限制的岗位,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岗位若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请出具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乡镇及以上一级)开具的党员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迟于体检时提交);如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迟应于体检时提交);

6.如为面向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岗位,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相应主管部门的期满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医社保、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工资明细等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若考生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资格。

放弃资格的,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弃权声明并签字,并于6月6日上午9:00前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传真弃权声明,逾期未提交弃权声明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共事务助理员及村级全职文员等考试。

四、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和村级全职文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下载>>>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8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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