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19:18:57 来源: 宝坻区委组织部
根据《天津市2018年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简章》要求,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坻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区委513室,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所在街镇党(工)委审核盖章同意的报名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任期内村干部本人或所在村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村干部任职证明;
6.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首页右上角)的个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一式6份(同时带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请进入面试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复审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原标题:宝坻区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工作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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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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