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6 09:34:01 来源: 永春县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不另行组织报名。
(二)笔试:不另行组织笔试,以参加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永春县职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50分及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的笔试成绩作为竞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依据。届时县委组织部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电话通知或短信咨询的形式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有两名及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4)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5)取得较高学历的。若笔试原始成绩相同,且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复核:
体检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考核,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时,报考者须提供体检报告原件、县级综治及计生情况1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等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选择岗位
1、通过复核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乡镇拟招聘的工作岗位,并逐一签名确认,笔试分数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单个岗位选满即止。
2、择岗需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确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择岗。被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考生本人需签名)和书面委托函(考生本人签名盖手印),并经工作人员现场电话确认后,可由被委托人代替考生本人选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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