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17:30:57 来源: 南昌人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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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本次面试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设二道考题,面试时间8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的能力。
4.成绩合成: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人员及退伍军人优先,如优先条件一致,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5.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6.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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