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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嘉兴海宁市村(社区)人力社保协管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36人公告(2)

2018-12-19 11:35:57 来源: 海宁市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

2.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5日后出生)。

3.海宁市户籍(2018年12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2018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底楼,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15:00)

四、招聘录用办法

1.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开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村(社区)人力社保协管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由镇(街道)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

2.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1:2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由各镇(街道)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镇(街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责任编辑:小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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