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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鹤山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26人公告(3)

2018-11-30 10:19:21 来源: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3.笔试内容:笔试由鹤山市司法局组织和实施,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最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政府网 ( )、鹤山市司法局网页()、鹤山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政府网( )、鹤山市司法局网页(http://www.heshan. )、鹤山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鹤山市司法局统一集中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考察

鹤山市司法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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