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7 14:56:30 来源: 兰溪人才网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人数,将核减招聘计划指标。
符合条件的考生12月13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兰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一楼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到低分依次予以替补。体检标准参考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到低分依次予以替补。考察标准参考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半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待遇
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岗位,统一组织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聘用通知书,所在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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