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13:54:47 来源: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无人报名则取消本次招聘,并在 “读丁堰”公众号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读丁堰”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读丁堰”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读丁堰”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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