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13:11:30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人力资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题目均为客观题。
内容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11月29日9:00-11月30日24: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8年12月7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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