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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新乡原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购买劳务派遣24人公告(2)

2018-10-30 10:33:25 来源: 原阳县政府网站

(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期限

1、公开招聘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专制社会工作者一经录用,试用期1年,参加社区矫正社会服务不少于3年

2、辞退与解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社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社工考取其他职务放弃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和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人事、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原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报名电话:,联系人:薛献军()。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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