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 10:33:25 来源: 原阳县政府网站
(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期限
1、公开招聘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专制社会工作者一经录用,试用期1年,参加社区矫正社会服务不少于3年
2、辞退与解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社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社工考取其他职务放弃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和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人事、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原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报名电话:,联系人:薛献军()。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