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09:59:49 来源: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滁州市人民政府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市环保局二楼办公室。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体检等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报名期间使用)
2.报名人员须填写《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3.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招聘须形成竞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1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09:00—11:00(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11月2日08: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5: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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