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15:12:37 来源: 四川?叙永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由叙永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3份;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3张贴报名表);
5.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提供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其考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主要测试应试者党建基础知识和文稿写作水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聘用计划。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将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和叙永县党建网(http://222.87.35.158/)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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