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 10:37:52 来源: 奎屯市政府门户网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 笔试
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知应会内容(包括区情、州情、市情)、公文写作、岗位技能、办公软件操作及综合基础知识。
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汉文答卷。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汉语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岗位必备的知识、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总成绩计算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人以下(含3人)岗位按计划录用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3人以上岗位按照计划录用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方式计算。
六、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见习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为期2周的见习期,根据见习人员履职情况及综合表现确定最终拟聘人员。见习期内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九、试用及聘用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人事档案报到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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