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13:29:30 来源: 义乌市民政局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 10月2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课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2018年义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大纲》见附件3。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类的或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5分。
(四)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向镇街雇员招考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各岗位(面向镇街雇员招考的岗位除外)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面向镇街雇员招考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2.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面向镇街雇员招考的岗位除外)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向镇街雇员招考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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