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17:29:54 来源: 屯留县人民政府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分数合格线内人数未达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
(4)面试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分数仍然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
1、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依据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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