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4:15:03 来源: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执行。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民政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城乡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至各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1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社区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自动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未合格者视情况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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