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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238人公告(4)

2018-09-03 09:17:52 来源: 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信息处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将于9月15日晚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全天,分上、下午两场进行。面试地点请及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面试以招聘岗位和参加考试的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辨证思维与综合能力。包括: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考核工作由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区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组织体检,体检医院由集宁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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