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 14:50:32 来源: 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和技能加试结束后,无技能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有技能加试的岗位根据折算后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有技能加试的岗位按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技能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有技能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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