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13:40:31 来源: 公招网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 日之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和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8、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08月15日9:00至2018年08月28日17:00,在公招网发布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
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08月31日在公招网()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09月08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09月14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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