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20:20:09 来源: 纳溪区人民政府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代主任,咨询电话:。
(三)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户口簿或社区常住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填写《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2018年招聘社会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定后可放宽到2:1。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方面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等,共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上公布。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上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全额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一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上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由区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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