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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漳平市桂林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11人公告(2)

2018-08-13 21:59:57 来源: 漳平市人民政府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25-40周岁,即1977年8月19日至199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四)户籍条件:漳平市户籍(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18年8月19日)。

三、招考事项及加分规定

(一)招考事项:采用笔试、面试及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才开考。根据报名人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情况,本次招聘可适当缩减开考职位数。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公文写作、漳平市情等内容。满分100分,以50%计入总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满分100分,以50%计入总分。

4.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加分规定

1.社区工作经验加分: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笔试分加5分。申请加分需提供社区工作工资支出凭证(复印件)并按要求填报《社区工作经历简明登记表》。

2.学历加分:本科及以上(含在职教育),笔试分加3分;大专(含在职教育),笔试分加2分。申请加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职位要求及相关待遇

(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入职要求做到服从组织分配,能够吃苦,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日常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尽心尽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三个月,薪酬1600元/月,其他待遇按漳平市的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桂林街道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福利按漳平市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年限原则上与该届社区居委会班子任期相同。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可以不再组织考试直接续签。

(四)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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