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13:48:39 来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面试名单:
①“社会工作者”、“科室工作人员(一)”、 “科室工作人员(二)”、“劳动协理员”通过笔试环节;
②“城管协理员”通过体能测试环节;
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前一考核环节合格人数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①“社会工作者”、“科室工作人员(一)”、 “科室工作人员(二)”、“劳动协理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②“城管协理员”按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在面试当天明确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5、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6、面试工作结束后,
①“社会工作者”、“科室工作人员(一)”、 “科室工作人员(二)”、“劳动协理员”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与60%确定综合成绩;
②“城管协理员”以面试成绩确定为综合成绩;
将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审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
(八)体检
1、对于通过考察和政审的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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