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1 15:54:41 来源: 东海县人民政府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政策咨询电话:。
(二)报名所需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考生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身份证。
3.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考比例
本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涉及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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