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17:23:57 来源: 奇台县人民政府
6.曾在奇台镇社区工作在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自动离岗的;
7.已在乡镇、部门(单位)、社区工作合同未满三年的编制外工作者不能参加此次报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8年8月1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5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奇台县东大街167号党政综合楼四楼429室)。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认真填写《奇台县纪委监委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录取。
(三)岗位实践锻炼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岗位实践锻炼人数,考生按照规定到县纪委监委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时间15天,经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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