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1 14:08:06 来源: 公招网
9、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一)能够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本市户口。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或为党员的人员可优先考虑,且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人员须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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