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0 13:55:20 来源: 昆山市人民政府
3.其他: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7月28日
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2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考试
1.开考条件。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笔试、面试等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考试前短信通知领取。笔试、面试成绩均公示在中国昆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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