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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村(社区)人员招聘25名公告(4)

2018-07-07 10:14:18 来源: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再加上加分项的附加分,即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分x40%+面试分x60%+附加分。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施桥镇人民政府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e动新施桥”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分配的原则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及村(社区)实际情况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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