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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厦门市招考编外补充性人员73人公告(3)

2018-06-28 14:24:38 来源: 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公示七天。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与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0.工资及待遇

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 其他事项

1.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曾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除的人员不得报名。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的,也可报考。

4.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其他持下述学历(位)的报考人员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确认。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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