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7 16:23:28 来源: 永寿县人民政府
5、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1:1比例的镇办,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岗位职责
专职环保监管网格员参与辖区污染源底数及变化情况调查、落实辖区污染防治措施的相应工作;通过现场巡查方式,发现辖区内各类污染问题并协调处置;按要求填写巡查台账和污染源信息;配合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或镇办综合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参与辖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做好各镇办交办的其它环境保护工作。
五、薪酬待遇
确定聘用后与所在镇办的环保和村镇建设管理站签订临聘合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参照永寿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随省市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而调整工资待遇。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6月28日。由各镇办按照本辖区划定的环保监管网格和分配的选聘人数,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照片等资料,按照本人户籍常住地地址到对应的镇、街道办报名,各镇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6月28日各镇办将报名情况汇总后连同报名资料上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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