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5 10:36:22 来源: 彭阳县民政局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员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1.城镇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管理人员为2350元/月、服务人员为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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